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泉州救护车出租: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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